第1295章 绢之国的困扰-《魔法塔的星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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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而且话中也不是没有可以曲解的漏洞。要是双方起武力冲突了,古哈伯爵介不介入?他对事没有立场没有错,但只要一打起来就偏帮,对事有没有立场也无所谓了。

    ”不过——”古哈伯爵一个转折,吸引了某人的注意力,”——站在我私人的立场,我也不是不能明白绢之国的担忧。毕竟当初绢之国的先祖可是和帝国有过约定,他们保护丝绸独占的条件之一,就是技术绝对不会外传。技术一旦外传,就意味着他们不再有独占制作丝绸技术的优势。到那时,只要对这门技术有兴趣的人,就可以自行研究。懂得经商的阁下,应该明白这是什么意思。”

    这是什么奇葩的专利保护制度?保护是专利持有者自己的事情,一旦被曝露,专利就直接被公开,不再受任何限制与保护。

    某人听的是目瞪口呆,不过也理解了绢之国的想法。在这样的条件下,只要证实了自己制作丝绸的技术是源自于绢之国,恐怕他们就会面临这门独占技术被强迫公开的处境。这当中会损失多少利益,就不去细数了。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绢之国在这件事上可能的损失,让林增添了几分警戒心。

    事实上丝绸在迷地一直由绢之国独占这整件事情,是非常不可思议的。因为制作丝绸的技术门坎不高,只要有合适的蚕种,能够种植桑树的土地,就有条件发展丝绸产业。再加上庞大的需求量,众多的参与者,让保密的工作是难上加难。

    老家历朝历代,能够保护的技术都有一个大前提,那就是会的人非常少。甚至是一人死掉就技术失传。唐陌刀在现代还有人尝试还原,春秋战国欧冶子的锻剑技术就捉瞎了。但像丝绸这种产品的技术人员参与量,想保密只能靠别人眼瞎。

    就算有这么多困难,迷地的丝绸在这数百年间就只有绢之国出产,这背后没有大势力为其遮风避雨是不可能的。那么问题来了,在这当中,海德尔帝国得到了什么?假如丝绸因为自己的关系而被强制公开了,谁损失?谁获益?他们各自的立场又会是什么?

    也就是说,现在摆在某人面前的问题,可不是’小偷’那么简单,而是国家产业级别的大事件。要是一个处理不好,自己又会被推向整个迷地,或至少是一整个丝绸产业的对立面,那可就麻烦了。

    而且平心而论,这回事情的解决办法,不能像某人过去对待论坛或数学一样,毫不犹豫地公开。让想从中获利的人见证,一条很好的赚钱路子是怎么被砸得稀烂。

    林本意就不想要公开关于魔法丝绸的制作方法。

    不说提花机的制作难度,产出来的魔法丝绸自用都不够了,林可从没想过要把它当成商品来赚钱。最多就是当成利益交换的重大筹码。像是之前借用魔法塔能量池,重塑了那位原禁卫军团长史东的肉身,就是用魔法丝绸换来的机会。

    再说从现在已知的线索看来,绢之国可能有部分人士是与自己同源。像是那个褐发棕眼的王朝,还有罩着面纱的新都公主。念在一份香火情上,自己就算不想要从中获利,也犯不着把整个买卖给砸烂。

    然而这回的麻烦中,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陷阱。那就是既然制作丝绸的技术门坎很低,那么要怎么证明自己的技术不是来自于绢之国?

    这可不是解释自己从没去过绢之国,或接触该国国人就能释疑的。对于普通小偷,要定其罪的话,得先有证据证明有偷盗的事实以及赃物。

    但是技术这种东西要怎么证明?某个人可以想到,所以其他人就一定想不到?这当然不可能!就好像牛顿与来布尼兹的微积分之争,以及地球各国的专利权法,基本规则是先占坑先赢。后来者不管有没有借鉴前人,一律视为抄袭或侵权。

    以结果论,自己可以制作丝绸是事实,而绢之国能够制作丝绸在前。在不知情人的眼中,自己就是从绢之国窃取了制作丝绸的工艺,才有今日的成果吧。

    那么自己想要解决眼前的麻烦,最好的方法就是证明自己制作丝绸的方法,和绢之国的方法完全不一样。只要得到他们的承认,应该就可以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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