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六章:料定他大事难成-《织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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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二、凡拔营行军时,必须派先锋哨骑四出,尤在前之哨骑,或哨官、队总,或什长、伍长押队,必择善看地势、善查贼情者为之,行在大队之前十里,或二十里外,仔细探明。一探山谷水泽,二探密林树木,三探村庄铺寨,恐有贼兵屯驻埋伏在内。

    出哨各队不得少于一什人马,每遇一条岔路,即派一人往探,若遇过桥过渡,尤须谨慎,恐大队渡水之后,遇贼接仗,进则容易,退则万难。

    三、每营行进时,皆须派一队游骑在后押尾,凡辎重车马过完之后,查明恐有病者落后,又恐本营兵丁在后滋事,又恐游兵散勇假名滋闹。

    最后更是严令,勇毅军各营在中州地方,拔营行路,每日最多行进四十里,少则二三十里,视沿途官道情况,以及周边贼兵动向和驻营地方为准,无永宁伯帅令,不可加急行军,一如定规,不得有违。”

    张诚将那沓文稿一张一张仔细翻阅,只见接下来就是《作战之规》了,对于在同流贼作战之际该如何应对,也予以明确,以免临战生乱。

    “一、出队要分三大支,临时再多分出几小支;凡遇房屋之处,须分一支,以防埋伏;小山之后,亦须分出一支;树林之中,更须分出一支。

    二、队伍要占住山坡高处,排立列阵,不动如山,营官更要四处往来,以鼓舞各部士气,更寻登高处,以瞭望贼情。

    三、打仗要打个“稳”字。贼呐喊而我不应,贼来冲扑时,我亦不动,严守阵列,只以炮、铳、弓弩防守,贼冲至近前,则刀盾结阵,枪矛棍棒出击,铳弓寻隙补射;不论贼扑我几次,尽皆如此御守;稳住过两个时辰,贼力疲气竭,我师必然大胜;若贼力竭而溃,可使三成骑兵追击,初时只追不杀,而以铳弓射之,以为驱赶,使其阵乱无形;待贼兵真溃,才可发力追击。

    四、前队须留精兵五百,以备贼之冲锋;后队亦须留精兵五百,以备我之救败;中间大队亦须分出五百,以护辎重。前队若遇小挫,则后队精兵出击,以救败;若前队得胜,则后队精兵不动,专等收队时在梢尾行走,更备救急,不可轻出。

    五、贼不入射界,炮铳皆不得发,违者立斩,并罚其上官;刀盾枪矛近战对杀之时,须让贼先动手,我后动手,待头一下已过,第二下未来之时,我好拨他头一下,正好可击杀他。”

    条条款款罗列极细,张诚更是字字斟酌,句句细思,要知道这些条例一旦制定完毕,将作为此番中州与闯贼对战的根本原则,可是要发行到全军各营将官知晓,实难更易。

    孙时相与胡以温因与其他各将不同,他们住所就在张诚的中军行辕大帐旁边,所以并未急着归去,而是与刘承祖一同留下,准备遵照张诚审阅意见,对《作战条例》进行最后的修改。

    此刻,他见到张诚面上露出满意的神情,便在一旁插言说道:“我师有此营规,无论各营调拨何处,事势缓急,只须严守此法,日行三四十里间,半日行路,半日筑营,粮药随带,到处皆可立营筑垒,劳逸饥饱之间,大可节养其体力,体恤其艰苦,以此用兵,中州贼乱,何愁不平啊!”

    胡以温也在一旁附和道:“依此‘条例’,我师对战李贼,当能自立于不败之地,得致人而不致于人之效!”

    “这也是没有法子的办法,还不是给李贼逼的?”

    永宁伯张诚摇头苦笑着继续说道:“中州糜烂,处处皆是贼,就算偶有州县无贼,亦难有余粮供我大军补给。可数万将士总不能饿着肚皮与贼为战,所以才要稳扎稳打,不可轻敌冒进,不惟粮草补给困难,一旦打了败仗,那伤亡的可都是我宣镇儿郎啊!”

    张诚放下了手中拿着的那份手稿,转过身望向北面窗口,叹息道:“自古以来,当兵吃粮,天经地义,当今皇上也不想不愿差饿兵出战,可观中州之实情,旱蝗肆虐,饥民遍野,贼寇横行,又有哪一座州县尚有余粮,可供我大军食用?”

    “就算有些州县尚能支给一些钱粮,也是钱多粮少,完全不够。”

    张诚起身走出大帐外,吹了会晚风,才又说道:“我之所以迟迟不肯全师渡河,便是在等候山西、大同那边粮草,再加张督臣那边督运的畿北和山东粮秣。

    届时豫北原武、封丘两处地方,便可成我师在豫南征战贼兵之根本,有‘大河船队’在我手中,粮草火药炮子源源不断运过大河南岸,就算不能一战败贼,那也能将其拖垮在开封城下!”

    “伯爷定略,我师在中州行军作战,自备粮秣辎重,每日埋锅造饭,不须向州、县索米供应,便无后顾之忧,将士日行仅四十里,少或二、三十里,亦无疲累之态。如此施为,李贼如何不败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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