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章:垄间恶鬼-《举父登神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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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再没有遗漏的狗娃回去垄道,迎着绯红色的落阳举起钢刀,钢刀刃口上已经有了些许钝钝缺口。
人没有猛兽天生的利齿、尖爪,所以要用武器弥补差距。
从这个角度讲,兵器就是人形猛兽的爪牙。
但骨头很硬,寻常刀剑斩不了几次,就会边钝甚至断裂。
所以确认“爪牙”还能应付多少战斗,对于人形猛兽来说,是很重要的。
而手中这把刀,斩了那么久才出现几个钝口,真是好东西。
若是巴山家能有十几把这样品质的“爪牙”,捕尽山中匪寇,也不算什么困难嘛。
狗娃一边合计,一边往巴山府邸走,不无浪漫的想道。
至于遍布田垄的血腥恐怖,对他没有丝毫影响。
他从小被那个名叫老秦的猎户,当做猎犬训练,饲养。
两三岁时便已学会如何咬断猎物的脖子,直到对方断气。
相较于山中猛兽的血腥气,人血味道其实极淡,自是无甚影响。
行走修罗场中的狗娃自在如常,而在他头顶的天穹上,有十数颗游移极快的亮星,烁曜异色光芒。
……
此时的赖九,就同烂泥一样,瘫软在巴府外的院墙角。
他一直觉得,自己比巴山那个糟老头子,更爱娇莲。
那老头子只是贪图娇莲的美色,而他才是真正深爱娇莲灵魂的男人,他爱娇莲,更甚自己的烂命。
他一直是这么认为的,可是当他看见强盗在黄溪村肆虐时,脑中却只有逃跑的念头,连娇莲的影子都寻不到。
所以在狗娃将他带来巴府墙外,他才羞愧得失神。
夫妻本是同林鸟,大难临头各自飞。
他忽然觉得自己同巴山那个老色鬼也没什么两样。
不,还是有不一样的,他急忙否定!
此时的老色鬼一定已经跑了个没影,而他虽然刚刚有过害怕,但终究会如天神下凡般出现娇莲身边。
而娇莲会明白,谁才是真正爱他的男人,与他双宿双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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