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 清风山-《重生一只猞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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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午后到日落
猞猁捕猎队占据的峡谷无人敢靠近,所有鸟兽都绕道而走,俨然成为了一处禁地。
根据王天一的分配;
他独占二阶铁翎妖鹰,另外分到了三百公斤黄金雄狮血肉,王瓶儿负责诱敌劳苦功高,分到了三百五十公斤雄狮血肉骨骼,王岱负则剩下的包圆。
至于短毛和黑头,能分到一些骨头啃就不错了。
这种高层次的血肉,哪里是这些打下手的马仔能够觊觎的,那是想都别想。
野兽对食物的占有欲望极其强烈,容不得分享。
一处单独的洞穴里
不时有低沉的吼声传来,一只体型巨大的猞猁双目中露出摄人的光芒,他的全身热气蒸腾,显示出体内的温度极高,双眼充满可怕的血色。
二阶铁翎妖鹰血肉极为精纯,蕴含着巨量的神秘能量,进入体内后仿佛岩浆从上而下浇灌四肢百脉,每一寸细胞血肉都发出欢快的呼喊。
变异一直在持续的进行中,向着更强大的方向。
骨骼更加紧致,皮肤更加坚韧,血肉吞噬能量后更具活力和生机,血液也变得更加浓稠厚重。
这次狩猎的丰盛收获,让王天一的清风山之行不得不推迟一天。
一天一夜之后
当他再次出现在峡谷中,整个形态已经出现了巨大变化,变得更加威猛摄人,仿佛王者再临。
体长从3.7米爆涨到4.4米,体重也随之增长到近四百公斤,仿佛是一头小型的黄金雄狮,只不过皮毛更加光彩漂亮。
黄金雄狮的鬃毛主要在脑袋上,蓬松开来,威风凛凛,身体上的金黄色毛发并不长。
猞猁不同;
他全身都拥有金黄色蓬松毛发,脸型与雄狮非常像,但是湛蓝色与淡金色混合的美丽双瞳更大,更有神采,配合颈部一圈银色蓬松的颈毛,高傲到无以复加,举手投足都透露着优雅迷人的风范。
这是一种极美丽的动物,可以说是猫科动物中的选美冠军,修长的体态蕴含着惊人爆发力,隐藏了顶级猎杀者的凶悍。
王天一的出场,引起了手下发自肺腑的崇拜,默默的跪倒在一侧,紧紧夹着尾巴表示臣服。
“王岱,王瓶儿,我离开以后,你带着短毛和黑头他们也离开,防止铁翎妖鹰家族追踪而来,还记得距此八百多公里的原石滩吗?”
“记得大佬,那里的猎物相当多,实力也比较强。”
“嗯,你们的实力足够去闯荡了,记得收一些小弟,比如丛林豹之类的,这些猎物吃起来也没多少营养,不如留在手底下跑跑腿,等我回来再说。”
“知道了,那……大佬,你这一次到人类社会得有多久?”
王天一抬起头看了一下清风山的方向,眼神中流露出坚定的神色,语气淡淡的说道;
“少则三五个月,多则三载五载,我不在的时候你们做事一定要小心在意,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?”
“记得,小心驶得万年船。”
“瓶儿差点为此付出惨重代价,你们给我牢牢记住,一旦做错谁没有机会重来的。”
王岱和王瓶儿如今深有感触,互相看了看认真的点点头,表示绝不会忘记大佬教导。
王天一满意的笑了,说道;“现在就离开这里吧,走的远远的,我会去找你们的。”
两大两小四只猞猁顺着峡谷走进丛林中,身影消失不见了,王天一收回目光,迈着优雅的步伐向着另外一边走去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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