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三章与子同游-《长歌当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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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是宋祁当得科举第一的状元郎,而宋庠当为第三的探花,但因为宋庠为兄,宋祁为弟,太后刘娥认为弟弟不该排在兄长面前,于是便下旨礼部调换了两人的名次。
当然,两兄弟的才学都是相当出众的,宋庠实打实的“连中三元”,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,至于宋祁这位“红杏尚书”的名号可不是白来的,词曲一流。
叶安对这场宴会稍有期待,不是因为皇帝下旨让他赴宴,而是因为在这场宴会中能见到数量不少的名人。
这些人物的出现,对他这个学史的人来说,有着“致命的吸引力”。
别人不清楚但叶安却是清楚的,宋代的科举制度虽然相当完善,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公平公正,但有一点改变不了,阶层依旧是强大的分水岭。
能够科举进士及第的人,其中绝大多数依旧是中高级阶层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
贫寒子弟的人家,有多少时间和能力能给孩子创造出读书学习的环境,这个时代的教育与后世根本不能相提并论。
读书的成本很高,意味着要牺牲掉家中的一个劳力,而且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培养。
凭良心说,一个农人家庭要付出这样的代价,无异于让这个家庭背负起一座“大山”。
至于真宗皇帝的《劝学篇》在叶安眼中就是一个“胡萝卜”,绝大多数的读书人就如同一头名叫欲望的“驴子”,不断的驱使自己去啃那个“胡萝卜”。
最终只有少部分的人能够抵达终点,心满意足的啃到那根硕大的,金光灿灿的“胡萝卜”。
叶安的这个比方让秦慕慕哈哈大笑,“铜铃”般的笑声让牛车外的路人纷纷侧目,也让正在赶车为自己一身体面衣服沾沾自喜的铁牛目瞪口呆。
叶安发现每当秦慕慕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,这个女人再次恢复了“肆无忌惮”也恢复了她的本性。
在外面她是一个知书达理,礼数得体的女神,在自己面前就是一个“女神经”。
当然也有小女人的一面,撒个娇,发个脾气,而自己单单就吃她这一套,觉得非常舒服。
“太后也请你去赴宴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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